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宗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基层宗教联合执法工作实践,制定的《河南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省民族宗教委主任办公会审核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同时废止。
2022年11月14日